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直属学校: 为配合“师德师风建设巩固年”活动开展,进一步加强教师 师德师风建设,规范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,形成思 想、教育、宣传、考评、惩处等五项监督长效管理机制,现将有 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规范举报平台 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各学校要建立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 补课公开监督举报电话、举报信箱和现场受理点等举报平台,及 时掌握信息动态,积极动员社会大众、各类媒体、广大师生广泛 参与,共同构建学校、教师、学生、家长和社会“五位一体”的 师德建设监督机制,营造全员监督、实时监督的浓厚氛围。同时, 要向学生家长印发《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明白纸》,在 学校明显位置和网站公布各级举报电话、举报信箱和邮箱,并确 - 2 - 保信息畅通。通过校园网、全体教师大会、家长会、板报橱窗等 形式,加大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宣传力度,共同打造 专项治理行动的高压态势。
二、规范查处流程 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共河北省教育 厅党组印发《关于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实 施方案》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印发《2020 年治理在职中小学 教师有偿补课“六个结合”工作方案》的通知要求,成立治理在 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领导小组,明确牵头部门。接到投诉举报 信息时,由教师、法规、人事、基础教育、纪检、安全等部门参 照《石家庄市教育局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受理查处流 程》(见附件)联合开展案件查处工作。现场查处有偿补课时, 教育主管部门主动对接纪检、市场监管、审批、公安、消防、电 视台等部门,采取联合执法、全程录像等形式,严肃查处违规有 偿补课行为,对于任何形式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“零 容忍”,维护全市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生态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 的教育获得感。
三、规范处置依据 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各学校要结合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分条例》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 行规定》和教育部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《中 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等文件规定,按照河北省 - 3 - 教育厅《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指导意见(试 行)》有关内容,加大解决投诉、举报等工作力度,发现一起查 处一起,及时通报,及时上报,及时进行警示教育。
附件:石家庄市教育局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受理查 处流程
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2 年 4 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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